为充分展示我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成果,表彰先进,弘扬社会文明风尚,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,在各城市(区、县)申报,各地州市文明委推荐,自治区文明办会同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依据《自治区文明城市(区、县)测评体系》进行测评验收,并在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,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公示的基础上,评出了2008-2010年度自治区文明城市(区、县、县城)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(县)。经自治区文明委研究审核,决定予以命名表彰(名单附后)。
2008-2010年度自治区文明城市(区、县、县城)、
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(县)名单
一、自治区文明城市(13个)
克拉玛依市、库尔勒市、昌吉市、奎屯市、石河子市、伊宁市、乌苏市、阿克苏市、哈密市、阜康市、博乐市、喀什市、和田市?
二、自治区文明城区(6个)
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、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、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、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、乌鲁木齐市新市区、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?
三、自治区文明县(11个)
泽普县、轮台县、呼图壁县、富蕴县、库车县、沙湾县、新源县、洛浦县、鄯善县、乌鲁木齐县、玛纳斯县?
四、自治区文明县城(16个)
额敏县、拜城县、伊吾县、且末县、温宿县、布尔津县、哈巴河县、奇台县、吉木萨尔县、乌恰县、沙雅县、裕民县、疏附县、叶城县、若羌县、策勒县
五、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城市(5个)
塔城市、阿勒泰市、吐鲁番市、阿图什市、五家渠市
六、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(21个)
特克斯县、昭苏县、托里县、福海县、精河县、木垒哈萨克自治县、托克逊县、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、博湖县、焉耆回族自治县、尉犁县、和静县、阿瓦提县、新和县、乌什县、阿克陶县、疏勒县、岳普湖县、莎车县、麦盖提县、和田县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