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区印刷行业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《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依法注销乌什县先锋旗帜有限公司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(新数印证字第6529270001 号)。
被注销《印刷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,不得继续从事印刷经营活动。
特此公告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