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做好新一轮自治区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评选复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资格审核、测评考量、征求意见、会议研究等程序,自治区文明委决定拟继续保留乌苏市等27个城市、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铁厂沟镇等1260个村镇、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(市档案局)等3077个单位、热先古力·托乎提家庭等114个家庭、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等577个学校的自治区文明城市、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家庭、文明校园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明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0991-2391653,通信地址: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号(自治区文明办),邮编:830003,电子邮箱:xjwmbcjc@163.com。
自治区文明办
2023年12月7日